20180204兒子的心願
兒子內心的心願是希望我與前妻復合,但前妻對我太不友善了,甚至形同陌路,所以我才會寫出未來的老婆這篇文章。如果沒有分兩地十年,前妻對我的怨恨也不會那麼深。而且這十年我只寄幾萬元給前妻當安家費,畢竟對沒有工作的我而言,經濟不佳是主要因素,所以我沒有怨言。
我躁鬱症發病,前妻也從未照顧我。前妻眼中只有兒子,不問我病情是否改善,加諸在我身上的壓力是我難以承受的。我們沒有爭吵,我只是選擇離開,畢竟這個婚姻關係已經讓我無力維持。我選擇回台東家中養病,就這樣一下子就過了十年。在我未離婚前已經將自己的總收入兩百萬給前妻,你說我對前妻還有虧欠嗎?我可以說沒有虧欠,但也看透了這段婚姻,我不想當前妻的提款機,從今以後,我要選擇自己的人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