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談論太多教條式的大道理,這些都太八股了。我喜歡活潑生動、打動人心的創作方式。文章不用長,只要點到為止就好,讓人有意猶未盡的感覺,這便是我寫作的目的。我的文章除了自娛也要顧及閱讀的讀者,若是言之無物或如嚼蠟般生澀別人也會反胃。每天的網路訊息非常巨量,如何抓住讀者的目光就必須生動。我只有文字,所以讀者群相對降低,這也是父母對我的文章沒有興趣的主要原因。直到鄉里來家中告訴父親說他們也有看我的文章時,父親才驚覺我是不是又惹禍了。母親也不明究理的就是一陣臭罵。但家鄉有誰像我一樣能夠寫文章寫了十年從不間斷,我並不願批評,因為在窮鄉僻壤,任何小事都會被渲染。我的臉書讀者主要是設定在同學,家鄉的鄉里他們會看我也沒辦法阻止,而且我也沒犯法,只不過我的臉書被監視著,所以我也習以為常。警察單位也是我的讀者之一,我並不為意,但若干擾我寫作的情緒,那只能說你們太小題大作了。我可以一直寫寫到你戴上老花眼鏡我還在寫。我有這個能耐,就怕你們沒那個耐心細心閱讀罷了,因為你們根本就不是喜歡閱讀的一群,只是人云亦云的爭相閱讀罷了。當熱潮過後又回歸平靜。而我卻平白無故的捱了一頓罵,只能說:我又招誰惹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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