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精神病房,你的內衣內褲臉盆毛巾都要用簽字筆寫下你的名字,怕有人拿錯。你的外衣外褲手機皮夾會放在倉庫等出院後給你。在屏東署立醫院住院時,我發覺主任開的藥經常讓我情緒不穩定,於是在病房像護士要了紙筆,然後寫下我要親手殺了主任便入睡。沒想到我就這樣一直睡到出院,除了吃飯在床上,其餘時間都在睡覺。因為主任開了很強的鎮定安眠既讓我不要鬧事。出院後我轉到玉里榮民醫院看診,玉里的精神科醫師是由台北榮總坐火車來進駐的醫師,甚至有的是教授級,而幫我看診的便是白雅美教授,她幫我換了藥也吃了二十年幾乎沒發病,而屏東署立醫院的主任因為貪污被判二十年,現在還關在牢裡,所以醫師還是要有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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