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2日 星期六

20220312法華經

去年底在我躁鬱症發病後,誦念一整部妙法蓮華經,結果經由藥物調整再加上我的思緒更為清明,所以今年初開始,我臉書的文字脫胎換骨,也讓大家見識25年前我大學畢葉時的思維。如今將妙法蓮華經的好處轉貼於下: 佛梵雜揉的大乘經論之(7)—《妙法蓮華經》 靜思精舍、慈濟基金會全球分支會及其佛七法會,每日的早課內容係以課誦、禮拜《法華經序》(一字一拜)為主,由此可知《妙法蓮華經》在慈濟世界的重要性。其因緣要追溯至證嚴大師未出家時,曾以高價搶救一部即將要被丟棄的《妙法蓮華經》。此後,此經一路伴隨大師,及至花蓮普明寺的小木屋閉關自修,半年期間一心禮拜、研讀《妙法蓮華經》。一直到大師創辦功德會而常住靜思精舍,迄今,師徒仍延續小木屋的法華精神,繼續禮拜《妙法蓮華經》作為日常功課。 《妙法蓮華經》約於公元60年間(法滅百年),由大乘造經師所編撰完成,全文共計28品,前14品說一乘之因,後14品說一乘之果。所謂「一乘」意即「融合三乘歸一佛(大)乘」。在大乘初興的時代,由於塔寺崇拜和本生故事的傳誦風氣大興,因而廣泛地激發出十方菩薩成佛的信仰。當時的造經師認為聲聞、緣覺二乘乃是權宜之教的小乘罷了,唯有菩薩乘才是究竟大乘,因而大量創作這類嶄新而充滿神奇的大乘經典,也開啟了「迴小向大」的法門。《妙法蓮華經》就是典型的代表作之一,此經現存的漢譯版本只剩三種,包括:西晉竺法護所譯的10卷《正法華經》,姚秦鳩摩羅什所譯的8卷《妙法蓮華經》,隋闍那崛和達摩笈多所譯的7卷《添品妙法蓮華經》。這些菩薩信仰者所編撰的經典,在當時難免飽受傳統僧團乃至信眾的責難,《妙法蓮華經》〈勸持品〉裡就明白地記載新興教派被傳統比丘視為外道、邪見人,而被斥責: 「此諸比丘(新興教派的菩薩僧)等,為貪利養故,說外道論議,自作此經典,誑惑世間人,為求名聞故,分別於是經。」 《妙法蓮華經》文中,菩薩僧也對傳統僧團的斥責,充分抒發了內心的不滿: 「常在大眾中,欲毀我等故,向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及餘比丘眾,誹謗說我惡,謂是邪見人,說外道論議。」 當然,塔寺崇拜的菩薩信仰族群不甘他們的尊師飽受斥責,也會回嗆傳統的聲聞比丘,尤其是反唇譏諷那些隱居山間林下的阿練若(頭陀行)比丘是「不食人間煙火(輕賤人間者)」,甚至罵他們是「假的苦行僧(假名阿練若)!」其經文如下: 「有諸無智人,惡口罵詈等,及加刀杖者,我等皆當忍。 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 或有阿練若,納衣在空閒,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 貪著利養故,與白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 是人懷惡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 這麼一部充滿爭議的宗教文創作品,為何能贏得塔寺供養族群,乃至今日大乘人士的熱愛呢?答案很簡單,因為人生一切生、老、病、死的苦難、疾病、冤仇、恐懼…等種種痛苦,都可以在這部經裡得到簡易的解決方法,例如: 1.〈藥王菩薩本事品〉第23:.....此法華經亦複如是,能令眾生離一切苦、一切病痛,能解一切生死之縛.......若人有病,得聞是經,病即消滅,不老不死。 2.〈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25: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3.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設入大火,火不能燒,由是菩薩威神力故。 4. 若為大水所漂,稱其名號,即得淺處。 5.若有百千萬億眾生,為求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珊瑚、琥珀、真珠、等寶,入於大海,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剎鬼國,其中若有乃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 6. 若復有人臨當被害,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彼所執刀杖、尋段段壞,而得解脫。 7.若三千大千國土,滿中夜叉、羅剎,欲來惱人,聞其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惡鬼、尚不能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 8.設復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 9. 若三千大千國土滿中怨賊,有一商主將諸商人,齎持重寶經過險路…一心稱觀世音菩薩名號當得解脫。 10 若有眾生多於淫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 11.若多瞋恚,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瞋。 12.若多愚癡,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癡。 13.若有女人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設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 14. 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 ……………………… 看吧!連求取財富、生男育女全都包了,即使貪、瞋、癡等根本大煩惱也都可以輕易地脫離,這對於充滿苦難、煩惱的人間不啻是偉大的救星。尤其是它的方法超簡單的,只要誦念「觀世音菩薩」或《法華經》就可以離苦了,完全不再需要佛陀所教導的滅苦之道—八聖道了,不必再持守什麼5, 8, 10, 227, 311條戒律;也不需要修習什麼四禪八定;更不需要再修什麼毗婆舍那的內明智慧就可以離苦了!這麼殊勝的經典,即使「一字一拜」都遠比修習八聖道要來得簡單、容易多了。 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為了報答浩瀚的佛恩,《妙法蓮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第23提出了「燒身供佛」的報恩方法: 1. 先長期服用各種香料—服諸香:栴檀、薰陸、兜樓婆、畢力迦、沈水、膠香,又飲瞻蔔諸華香油,滿千二百歲已。 2. 自焚前先塗油裹身再灌油—香油塗身,於日月淨明德佛前,以天寶衣而自纏身,灌諸香油。 3. 以神通力願而自燃身—光明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比億萬個太陽更明亮)。 更不可思議的是,大乘諸佛居然接受並讚嘆這樣的燒身供養,經文如下: 「其中諸佛同時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 這樣悲壯慘烈的「自焚供佛」,竟讓華僧頭上燒燙戒疤、炙臂和燃指供佛都相形失色了!連浙江普陀山都豎起了「禁止捨身燃指」的免戰石碑。 本品經文中曾提到「以神通力願而自燃身」,但一個真正具足六神通的阿羅漢,可以「上身出火,下身出水」,也可以「上身出水,下身出火」,哪裡還需要「長年服食「香料」還要「塗油、裹身、灌油」才能燒身呢?看來大乘造經者雖然把「騰雲駕霧、放光震動」的情節描述得天花亂墜,其實還是缺乏對神通的基本知識。 除了「燒身供佛」之外,《妙法蓮華經》還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竟把叛佛、害佛的提婆達多奉為「善知識」、「未來佛」!大家都知道,原始經律上明白地記載著:提婆達多堅持「素食主義」等五項苦行,他不惜率領五百比丘叛離僧團,造成嚴重的破僧壞法事件;更以「落石」、「醉象」等謀害佛陀,乃至身壞命終墮入大地獄中。《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12〉卻這麼說: 佛告諸比丘:「…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經文裡還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等正覺…」 《妙法蓮華經》的造經者枉顧史實,信口疵黃,導致大乘人士都成了提婆的信徒,冠冕堂皇地堅持素食主義,總愛替提婆達多的種種惡行辯護,說提婆達多害佛乃是菩薩行,是為「示現逆增上緣善知識,以成就佛陀的道業」…云云。但事實是:提婆達多叛佛、害佛時,佛陀早已成道多年,完全不再需要任何「逆增上緣」的考驗了! 如果我們「依經、依律」來檢視《妙法蓮華經》的真偽,其實就像當年法院判決「一灘血」的案例:證嚴大師敗訴,必須賠償長年受謗的莊醫師101萬元,理由是「鳳林診所因為沒有保證金而拒絕醫治由偏鄉長途跋涉(以人力擔架抬運)而來的山地婦女,在診所留下一灘血之後,只好再抬回家,乃至死亡。」的故事是並非事實。不過,儘管故事是虛構的耳語傳播,但其苦難、悲慘的情節卻有如一齣感人的戲劇,深切而廣泛地撼動著善良的人心,數十年來持續誘發了廣大群眾的悲憫之心,開啟、建立並擴展了慈濟功德會救濟苦難的菩薩志業,乃至成就了證嚴大師譽滿全球的慈善事業。 同樣的,儘管《妙法蓮華經》的情節有如天方夜譚一般,但它還是啟發、建立、支持、奠定了大師堅毅不拔的信念,這或許就是「法華信仰(救苦救難的信念)」注入大師心靈深處,因而轉化、昇華成「救苦救難」的龐大願力吧!如果法華真能讓證嚴大師產生這麼龐大的威德力量並締造這麼偉大的慈善志業,那麼,身為佛教徒就更不難理解世尊所教導的「四不壞淨(四個不動搖的信念)」所能啟發我們,建立趨向究竟解脫的不可思議威力,並成就「正向苦邊盡」的志業! 附記:答覆某某(慈濟)法友: 謝謝妳熱心地提示了當年慈濟人的看法,訴訟本來就是各說各話。其實受到誣謗的莊汝貴醫師曾致力於偏鄉醫療數十年,因而獲得醫療奉獻獎。他感受到的冤屈也很深刻,他的自訴人反駁慈濟舉證的證據,概略如下: (1) 對於慈濟方面提供的證據,指稱找到當年留下一灘血的原住民小產婦女家屬,儘管法官傳訊了所有相關證人,但是由於時間相隔太久,部份時間及事實細節有些許出入,法官並未採信。 (2)「一灘血」的自訴代理人呂勝賢表示,慈濟為了打贏一灘血的官司,找到了自訴人方面不肯相信的當事人「陳秋吟」,說陳秋吟就是在鳳林鎮莊醫師診所留下一灘血的原住民婦女;但是戶政事務所提供的死亡證明書上,死亡日期是民國五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並註明死前並未接受醫師診療。 (3) 呂勝賢表示,佛教慈濟功德會創辦時間,根據慈濟典籍的記載,是民國五十五年的農曆三月二十四日(國曆四月十四日),陳秋吟死亡時間竟在慈濟創辦後一個多月,怎能附會指稱陳秋吟在莊汝貴醫師診所留下地上一灘血,激勵了證嚴法師創辦慈濟功德會? (4) 呂勝賢表示,自稱當年挑著原住民小產婦人從豐濱鄉來到鳳林鎮的挑夫陳文謙,指稱當年抬著的是一名十七歲婦女,但是陳秋吟當時卻已經三十八歲。 雙方均堅持不下,但由於年歲久遠,而證嚴大師並未能舉證「一灘血」的具體事實,不過,她宣稱自己並沒有故意要毀謗莊醫師的意圖,所以在刑事方面獲判無罪,但民事庭認定「一灘血」的傳言,對莊醫師的名譽已經造成了實質的傷害,故判賠101萬元。 正如妳所說的,學習原始佛教的人有必要瞭解事實的真相,藉此也讓大家瞭解雙方的立場是不同的,但至少莊醫師診所裡的一灘血,慈濟所提出的證據都未被法官採信: 1. 人證:陳秋吟死於民國55年5月22日,當時已38歲,戶政記錄上註明:死前並未就醫。亦無半途路倒而命終的記錄。 2. 事證: (1) 挑夫陳文謙說他所抬的是一位17歲少女(與38歲婦人的特徵明顯不同)。 (2) 慈濟宣稱上人係因受到山地產婦「一灘血」導致死亡的事件所激勵而創會,但其創會日期卻早在陳秋吟死亡之前一個多月,明顯與事實不符。 3. 物證:沒有任何人敢在法庭上作證說,自己確實曾在莊醫師的診所裡「看到一灘血」或「聽到八千元保證金」或整起事件發生的經過。 其實,拙文正面肯定證嚴大師救苦救難的願力、情操及偉大的慈善志業與功績,但本文的重點並不在慈濟的一灘血,而是希望大家能夠瞭解,並不是誦持之後,能有靈異感應的經典或菩薩名號,就證明他是真正的佛教,而是要學習「依經依律」來辨識「所謂佛教」的真偽。 很抱歉!讓大家的內心產生不安,各位多年來從事布施行善的功德都是值得讚美與肯定的,無論如何,還是祝福大家闔家吉祥、幸福、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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