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 星期日

20180107七十二歲

20180107七十二歲
在床上躺了一個多小時,藥也吃了,還是睡不著覺,起床吃碗中午剩下的湯麵,想寫篇文章招來睡意。其實已經有點想睡,但題目已經想出來了,就完成這篇文章吧!

小時候給算命師父算命,命書上寫享年六十有四,三十歲在淡水工作,給木柵的算命師算命,他說我的命可活到七十二歲。不管六十四或七十二歲,都算是享年而不是得年。

若我活不過六十四歲便掛了,那便是此世惡事做太多,陽壽提早用完。若活超過七十二歲,那表示我有燒香拜拜,積德行善。命運之神要如何決定那是老天拿主意,我們只能順天而行,不要逆天而亡。雖然有迷信的成分,有時積德行善還不如孝順父母來得重要。

現在年輕人在外組成家庭,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克盡孝道,若能每月寄個一萬、五千的零用金給父母就很不錯了。加上台灣人口老化嚴重,龐大的經濟負擔已經讓現今的年輕人難以撐起一個家,有時下班還要兼差賺外快才夠維持一個家庭的家計。


老年福利政策說了沒做等於白說,政府也到了一窮二白、舉債渡的局面,更好的福利政策也是債台高築罷了。現在唯一能做的便是開源節流,不要債留子孫就不錯了,老人家只能看著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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