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臉書帳號,李尋歡原本只是轉貼另一臉書,因為另一帳號比較隱私,是我與同學、鄉里、親戚、兒子連繫的管道。那個帳號已有十年,而李尋歡在因緣巧合下認識新臉友。因為我都以李尋歡這個帳號在讀者雜誌讀書會發表文章,所以有新網友陸續與我成為臉友。我在這個讀書會也曾遭受無情的攻擊。當時也是在一氣之下退出社團,想說我只不過貼個免費分享的文章就要被飽受批評,乾脆退出。後來管理員覺得可惜,畢竟還是有讀者喜歡閱讀,於是又再度加入,但偶爾寫一篇。最近把十年來比較受矚目的文章拿出來分享,也沒受到批評,所以對於昨天網路霸凌事件表示看法。我認為文章是為自己而寫,沒必要因為別人的言論而喪失寫作的熱情。畢竟我們已經是成人,可以有健康的心態面對各種聲音。關於無理取鬧的人身攻擊只會自取其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