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情精神疾病患者,我曾認識一位同樣是躁鬱症患者莎曼莎,在那沒有臉書的時代,我們各自經營自己的部落格,後來雅虎部落格收攤,大家轉往臉書,我們也成為臉書朋友。我們年紀相差三歲,都是單身,又是精神疾病患者,所以比較有話題可聊。但她的情緒非常不穩定,經常口出惡言,家中父母已經過世,一個人住在父親留下的房子,獨自就醫,沒有工作。她有一個嗜好,便是請攝影師到豪華旅館拍清涼寫真照,幾乎看到三點,當時部落格都是寫真照,這未免也太前衛了,一般女孩子根本不會這樣做。後來她突然消失,失去聯絡,一直到三年後她又連繫到我,她失憶了,居然問我是否認識她。化成灰我都認識,她罵的話語至今還縈繞眼簾,怎會不記得呢?她幾乎喪失所有記憶,還會看到死去的父親出現房間。後來經過三個月,她再度消失,經過三年臉書沒有更新,其實她一直有尋死的念頭,只是這次終於實現了,而我也失去了一個談得來的病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